真要让我博,又要泛酸。还是写点轻松的吧。
话说小朋友生日是个星期二。一早起来见了眼爸爸妈妈哥哥,然后这帮人该上班上班该上学上学,就小可怜儿跟奶奶在家一整天。奶奶费尽心思布置阿照相阿录像阿力求给娃过了有意义的一个白天。等晚上天黑透了,一家人才又聚齐。
抓周拉!
尽量跟哥哥当年都摆一样的,当然有的还是凑不齐。大体吧。用喜羊羊灰太狼把哥哥吸引住省得捣乱,前面奶奶录像后面爸爸相机都就位,小同学上场了。
小同学果然跟哥哥当年的谨言慎行大不一样。半分钟之内已经摸过点过数种物品,最后捧着最爱, 仔细研读起来。
嗯,这个最爱是书(or书们),大家已经看明白了,但可不是寻常书籍,乃三国演义,孙子兵法是也。也就是说,我们的知师,名字不是盖的,我们不爱文,要武的。
当然,我们已经提到,将才王知师是摸过点过抓起过扔下过很多种物品才决定了自己的final 志向的。这些被其浅尝即止的物什依顺序有:
1.弹弓子(妈妈哭了,我们要不学无术阿)--抓起来把玩几秒,扔了。
2.数学手册--摸了摸,拿不动,不理了
3.炒勺--抓起来把玩几秒,也扔了。
4.美元大钞-抓起来一张,两张,三张,又都扔掉。
5.小皮鞋--依旧是抄起来瞅瞅,还不待见,继续扔。
最后,终于拿起那两2本三国,兵法,把玩良久,爱不释手,再也不肯放下。
据此,他爹的解释是这样的:
王知师同学,大概是刘邦一样的人物。小时后大概是个小痞子,小混混什么的。学问地太难,不稀罕。
大概爱吃,也知道敛钱。之后游历天下,发现王道,还要权术和军事。
最终潜心钻研,终成大事。
嘿嘿嘿嘿,爱子的权权之心,就是酱紫了。
Wednesday, November 04, 2009
Subscribe to:
Post Comments (Atom)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