迄今为止, 我们的动手能力, 全是和车相关的.
第一件伟大创作, 是在妈妈看都不忍看的爸爸乱到极点的电脑桌上, 摸出来半截手机充电的尾巴, 银白色的. 又摸出来两个一毛的硬币, 也是银色的. 人家把硬币前后按在长方型的充电盒上, 命名为:"car!"
从此, 这个乱遭遭的电脑桌, 成了我们家俩男人的最爱. 又一天, 摸出跟原子笔, 又把俩硬币一头一个按在笔上, 命名为:"truck!"
再一天, 摸出个掏耳朵勺, 人家把勺柄一端定在桌面, 另一端缓缓抬起, 问这次作了个什么? 回答: "大吊车!"
再再一天, 率领一众car们在桌面上越野, 每经过一节悬着的电线, 都停一下, 嘴巴并作"嘶嘶"声. 大人不解, 问皙皙在作甚. 被告知:"加油站!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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